译文
我听说,礼的(de)根本作(zuo)用是(shi)(shi)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(zhi)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(jin)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我年轻时在楚汉一带落魄失意,到处受到冷遇,流落风尘而郁郁寡欢。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戍守兵士远望边城景象,思归家乡不禁满面愁容。
最近“我”心情闲散,寂寞不语,于是就携带着手杖去观赏山水。
四月(yue)到了,没有人闲着,刚刚结束了蚕桑的事又要插秧了。
我们俩同是天涯沦落的可悲人;今日相逢何必问是否曾经相识!
(汉顺帝)永和初年,张衡调离京城,担任河间王的相。当时河间王骄横奢侈,不遵守制度法令;又有很多豪族大户,豪门大户他们一起胡作非为。张衡上任之后治理严厉,整饬[chi]法令制度,暗中探得奸党的姓名,一下子同时逮捕,拘押起来,于是上下敬畏恭顺,称赞政事处理得好。(张衡)在河间相位上任职三年,给朝廷上书,请求辞职回家,朝廷任命他为尚书。张衡活了六十二岁,于永和四年去世。
何时可见小子诞生,高秋的今天正是呱呱坠地时。
大丈夫哪个没有奔走天下、安邦定国的远大志向?我和宗衮在两年之间,会面了又离别,离别了又会面,这当中来来去去所经历的路程,总共有三万里。为什么说有这么长的路程呢?去年春天,我们两人在京城相会,当时我去桂林,宗衮去滑台;今年秋天,我们竟然料想不到又在桂林相会;过了没多久,宗衮因为国事的缘故又回到滑台。坐船坐车,来来往往,哪里只止三万里呢?人的一生有多久?刚聚在一起,突然间又要分别,象这样相距遥远,更何况像这样的知己朋友极难遇上,还有什么好说的! 时间正值十一月,我们几个朋友出城到野外为宗衮饯行。秋天的天空洁净无杂物,像是俯向红色的山崖。再加上万重高山耸立,像从平地上突起。山像铁那么黑,像笔锋那么尖。又有阳江、桂江,从军城旁流过,向南流淌,喷薄进入大海,浸润着海中的蓬莱、方丈、瀛洲三座神山,处在朝廷的那些官员们,哪里知道遥远的边地还有这么美好的山水?山水既是这样,人也是这样,都充满情趣。宗衮面对此情此景,与我分手。忘记我还是可以的,怎么能忘掉这美好的山水啊!
凄寒的夜色里,只有孤独的旅人漂泊在遥远的地方。
免得使我寸寸相思,都化成了烟灰。
已不知不觉地快要到清明。
注释
47大:非常。
⑷不收金弹抛林外:用韩嫣事。典出《西京杂记》:韩嫣好弹,以金作弹丸,所失者日有十余。儿童闻嫣出弹,常随之拾取弹丸。
⑷延,招呼,邀请。
毒:恨。
⑤纸鸢(yuan):鹰形风筝。
(2)恒:经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