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李白和杜甫的篇曾经被成千上万的人传颂,但(dan)读起来感觉已经没有什么新意了(liao)。
你当初只贪图他家里条件好,不问他这人好坏,你就轻易走进了那人家门,做了妓女。发现“那人”病得不成样子,并且容貌丑陋,而你却系上裙儿,强颜欢笑,暂时把“那人”稳住,等待时机的到来。
遥想远方的你,当月夜未眠之时,听到江上的渔歌声,定会触动你的思乡之情。
我在年少时离开家乡,到了迟暮之年才回来。我的乡音虽未改变,但鬓角的毛发却已经疏落。儿童们看见我,没有一个认识的。他们笑着询问:这客人是从哪里来的呀? 我离别家乡的时间已经很长了,回家后(hou)才感觉到家乡的人事变迁实在是太大了。只有门前那镜湖的碧水,在春风吹拂下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,还和五十多年前一模一样。
转眼间树木就变绿了,微风过处,散发着满树的芳香。这芳香并非一片叶子所能发出来的。一叶经历春风,众叶都(du)开始散发芳香,芳气相接,才有这般春风醉。只是秋天一来,树木的叶子就要变黄枯萎了,颜色也在秋风的相逼下呈现出衰飒的样子,众花也纷纷而落。满眼都是黄花堆积,看到这般萧瑟的情景千万不能想太多,勾起了年华易逝的感伤怎能让人心情舒畅(chang)呢?
我担任滁州太守后的第二年夏天,才喝到滁州的泉水,觉得甘甜。于是向滁州人询问泉水的发源地,就在距离滁州城南面一百步的近处。它的上面是丰山,高耸地矗立着;下面是深谷,幽暗地潜藏(cang)着;中间有一股清泉,水势汹涌,向上涌出。我上下左右地看,很爱这里的风景。因此,我就叫人疏通泉水,凿开石头,拓出空地,造了一座亭子,于是我和滁州人在这美景中往来游乐。 滁州在五代混战的时候,是个互相争夺的地区。过去,太祖皇帝曾经率领后周兵在清流山下击溃李景的十五万军队,在滁州东门的外面活捉了他的大将皇甫晖、姚凤,就这样平定了滁州。我曾经考察过滁州地区的山水,查核过滁州地区的图籍,登上高山来眺望清流关,想寻找皇甫晖、姚凤被捉的地方。可是,当时的人都已经不在,大概是天下太平的时间长久了。自从唐朝败坏了它的政局,全国四分五裂,英雄豪杰们全都起来争夺天下,到处都是敌对的政权,哪能数得清呢?到了大宋朝接受天命,圣人一出现,全国就统一了。以前的凭靠险要的割据都被削平消灭。在一百年之间,静静地只看到山高水清。要想问问那时的情形,可是留下来的老年人已经不在人世了。如今,滁州处在长江、淮河之间,是乘船坐车的商人和四面八方的旅游者不到的地方。百姓活着不知道外面的事情,安心耕田穿衣吃饭,欢乐地过日子,一直到死。有谁晓得这是皇帝的功德,让百姓休养生息,滋润化育到一百年的长久呢! 我来到这里,喜欢这地方僻静,而政事简单,又爱它的风俗安恬闲适。在山谷间找到这样的甘泉之后,于是每天同滁州的士人来游玩,抬头望山,低首听泉。春天采摘幽香的鲜花,夏天在茂密的乔木乘凉,刮风落霜结冰飞雪之时,更鲜明地显露出它的清肃秀美,四时的风光,无一不令人喜爱。那时又庆幸遇到民众为那年谷物的丰收成熟而高兴,乐意与我同游。于是为此根据这里的山脉河流,叙述这里风俗的美好,让民众知道能够安享丰年的欢乐,是因为有幸生于这太平无事的时代。宣扬皇上的恩德,和民众共享欢乐,这是刺史职责范围内的事。于是就写下这篇文章来为这座亭子命名。
霍光为人沉着冷静、细致慎重,身高达七尺三寸,皮肤白皙,眉、眼分得很开,须髯很美。每次从下殿门进出,停顿、前进有固定的地方,郎仆射暗中做了标记一看,尺寸丝毫不差,他的资质本性端正就像这样。开始辅佐幼主,政令都由他亲自发出,天下人都想望他的风采。宫殿中曾出现过怪异的现象,一夜间大臣们互相惊扰,霍光召来符玺郎要玺,郎官不肯交给霍光。霍光想夺玺,郎官手按着剑把说:“臣子的头可以得到,国玺你不能得到!”霍光很赞(zan)赏他的忠义。第二天,下诏提升这位郎官官阶两级。老百姓没有不称颂霍光的。
杜牧曾以优美的诗句把你赞赏,今若重来定会为你残破而惊。纵使有豆蔻芳华的精工词采,纵有歌咏青楼一梦绝妙才能,也难抒写此刻深沉悲怆感情。二十四桥依然完好毫无损伤,桥下波心荡漾一弯冷月寂寞。想那桥边红芍年年花叶繁荣,不知年年有谁欣赏为谁而生?
又像商人走在蜀道间,很多的铎磬在空山中敲响。
为何壮年奋厉勇武,能使他的威名远布?
谁能想到此中缘故,全因这两个哥哥让贤于弟弟?
太史公研读关于秦楚之际的记载,说:最早发难的是陈涉,残酷暴戾地灭掉秦朝的是项羽,拨乱反正、诛除凶暴、平定天下、终于登上帝位、取得成功的是汉家。五年之间,号令变更了三次,自从有人类以来,帝王受天命的变更,还不曾有这样急促的。
雨绵绵,恨意难消,云层层,愁绪堆积,江南景色,依旧被称为上好美丽。水边村落,湖畔渔市,袅袅升起一缕孤零零的炊烟,那么淡,那么细。
注释
(11)状:一种陈述事实的文书。
20、区区:小,这里指见识短浅。
①杕(dì 地):树木孤生独特貌。杜:杜梨,又名棠梨。
(96)愧心馁气——不敢直言,内心就不能不惭愧,气也不壮了。
⑤适然: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③刑天:神话人物,因和天帝争权,失败后被砍去了头,埋在常羊山,但他不甘屈服,以两乳为目,以肚脐当嘴,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。(《山海经·海外西经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