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来自皇天,雨露滋润,正当酷暑,穿上它清凉无比。
君主的尊贵,就好像宫殿的厅堂(tang),群臣就好像厅堂下的台阶,百姓就好像平地。所以,如果设置多层台阶,厅堂的侧边远离地面,那么,堂屋就显得很高大;如果没有台阶,厅堂的侧边靠近地面,堂屋就显得低矮。高大的厅堂难以攀登,低矮的厅堂就容易受到人的践踏。治理国家的情势也是这样。所以古代英明的君主设立了等级序列,朝内有公、卿、大夫、士四个等级,朝外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,下面还有官师、小吏,一直到普通百姓,等级分明,而天子凌驾于顶端,所以,天子的尊贵是高不可攀的。俗话说:“欲投鼠而忌器。”这是个很好的比喻。老鼠靠近器物,人们怕砸坏器物都不敢扔东西打它,更何况那些接近皇帝的尊贵大臣呢!君主用廉耻(chi)礼义来约束正人君子,所以对大臣只(zhi)能命令他自杀而不对他用戮刑。因此,刺额、割鼻子等伤残肢体的肉刑都不施加到大夫以上的官员身上,因为他们离君主不远。按照礼的规定:臣子不能察看为君主驾车的马匹年岁大小,用脚踢了为君主驾车的马所吃的草料,就要受到处罚;见到君主用的扶几和手杖就要起身;在路上遇到君主的辇车就要下车恭候;进入宫殿的正门就得小步快走;对于君主的宠臣,即使犯了罪,也不对他施加杀戮之刑,这是尊敬君主的缘故。这样做是为了及早防止臣下对君主有不敬行为,是为了尊重大臣,勉励他们保持节操。现在从诸侯王、列侯到三公等高级官员,都是天子理应郑重地以礼相待的人物,相当于古代天子所称的伯父、伯舅,而如今却使他们与平民百姓一样接受刺额、割鼻、剃须发、剁脚、笞打、辱骂、斩首示众等刑罚,这样不是正如厅堂没有台阶一样吗?遭受杀戮的人不是太接近皇帝了吗?不讲廉耻伦理,那些手握大权的大臣,不是会虽处于朝廷之上却有像刑徒罪隶那样无耻之心了吗?至于秦二世被杀的望夷官事变,秦二世亲近被判重罪的赵高,就是投鼠而不忌器的结果。
怅然归去经过横塘堤天已拂晓,微弱的晨星宛如在送着宝马金鞍。哪儿传来阵阵清亮的筝声,伴随着急骤的箫管?在樱花怒放的深巷,在垂杨轻拂的河岸。
独立耿直不随波逐流啊,愿缅怀前(qian)代圣人的遗教。
水精帘在抖动微风拂起,满架蔷薇惹得一院芳香。
大概士人在仕途不通的时候,困居乡里,那些平庸之辈甚至小孩,都能够轻视欺侮他。就像苏季子不被他的嫂嫂以礼相待,朱买臣被他的妻子嫌弃一样。可是一旦坐上四匹马拉的高大车子,旗帜在前面导引,而骑兵在后面簇拥,街道两旁的人们,一齐并肩接踵,一边瞻望一边称羡,而那些庸夫愚妇,恐惧奔跑,汗水淋漓,羞愧地跪在地上,面对车轮马足扬起的灰尘,十分后悔,暗自认罪。这么个小小的士人,在当世得志,那意气的壮盛,以前的人们就将他比作穿着锦绣衣裳的荣耀。
再变如同杨柳枝热闹欢快,仿佛看到上林苑繁花似锦。
在村里走了很久只见空巷,日色无光,一片萧条凄惨的景象。只能面对着一只只竖起毛来向我怒号的野鼠狐狸。
唉,子卿!人们的相互了解,贵在相互知心。前一封信匆忙写成,没有能够充分表达我的心情,所以再作简略叙述。
她说我原是京城负有盛名的歌女;老家住在长安城东南的虾蟆陵。
门前有车马经过,这车马来自故乡。
回来吧,上天去恐怕也身遭危险!
(汉)顺帝初年,(张衡)又两次转任,又做了太史令之职。张衡不趋附当时的那些达官显贵,他所担任的官职,总是多年得不到提升。自他从太史令上离任后,过了五年,又回到这里。
回想往昔,奢华淫逸的生活无休止地互相竞逐,感叹“门外韩擒虎,楼头张丽华”的亡国悲恨接连相续。千古以来凭栏遥望,映入眼帘的景色就是如此,可不要感慨历史上的得失(shi)荣辱。六朝的风云变化(hua)全都消逝随着流水,只有那郊外的寒冷烟雾和衰萎的野草还凝聚着一片苍绿。直到如今的商女,还不知亡国的悲恨,时时放声歌唱《后庭》遗曲。
寄给(近亲、好朋友)亲戚朋友们的书信竟也音信全无,我又怎么敢在黄昏的时候听那杜(du)绝的啼鸣呢。
眼前没有随风飘扬的柳絮,只有葵花朝向着太阳开放。
豪士面前,气岸凛然,什么时候风流肯落他人之后。
我这一生中每逢中秋之夜,月光多为风云所掩,很少碰到像今天这样的美景,真是难得啊!可明年的中秋,我又会到何处观赏月亮呢?
夫子你坐在其中,你我就像相隔云霄。
注释
52、陟降:陟是上升,降是下降。古籍里“陟降”一词往往只用偏义,或谓上升或谓下降。这里是降临的意思。
[1]银河:天河。借指人间的河。
③畿(jī):区域。
(14)东胡:指安史叛军。安禄山是突厥族和东北少数民族的混血儿,其部下又有大量奚族和契丹族人,故称东胡。
21、心志:意志。
〔13〕高第: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。给事中:官名。秦汉为列侯、将军、谒者等的加官。常在皇帝左右侍从,备顾问应对等事。因执事在殿中,故名。魏或加官,或为正官。晋以后为正官。隋开皇六年(586),于吏部置给事郎。唐属门下省。元以后废门下省,而留给事中。明给事中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,掌侍从规谏,稽察六部之弊误,有驳正制敕之违失、章奏封还一权。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,《明史·职官三》言其职责为:“刑科,每岁二月下旬,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,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,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,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。”
⑹嫩色宜相照:指嫩绿的草色与袍色互相辉映,显得十分相宜。
32、诣(yì):前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