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看如今,漫漫长夜漏壶永滴,就这样两地相思隔绝千里。我真是自寻离愁,却让你牵肠挂肚徒悲凄。不知要等到哪日,你我重拥鸳鸯被,共度欢情(qing),如胶似漆。到那时,愿帷幕低垂玉枕亲昵。我会轻轻细说告诉你,在这偏远的寒江水乡,我夜夜难眠,数着寒更把你思念,把你惦记。
打柴打进深山里头,山林幽深树木重重叠叠。
文长喜好书法,他用笔奔放有如他的诗,在苍劲豪迈中另具一种妩媚的姿态跃然纸上,欧阳公所谓的美人迟暮另具一种韵味的说法,可用之于形容文长的书法。文长以诗、文、书法修养的余绪,涉笔成花鸟画,也都超逸有情致。
上天将一年四季平分啊,我悄然独自悲叹寒秋。
九曲黄河从遥远的地方蜿蜒奔腾而来,一路裹挟着万里的黄沙。
抓住缰绳放下马鞭啊,百无聊赖暂且缓缓行走。
可怕的岩山栈道实在难以登攀!
战场上哭泣的大多是新死去兵士的鬼魂,只有老人一个人忧愁地吟诗。
我听说,鞋即使新鲜,也不能放在枕头上,帽子即使破旧,也不能用作鞋垫。如果一个人曾经担任过高级职务,天子曾经对他以礼相待,官吏(li)和百姓曾经对他俯地叩首表示敬畏,如今他有了过失,陛下下令免去他的官职是可以的,叫他告老还乡是可以的,叫他自杀是可以的,杀了他也是可以的;如果让人用绳子把他捆绑起来,押送到管理刑徒的官府,罚他做官府的刑徒,主管刑徒的小吏可以对他责骂笞打,这些都是不应该让百姓见到的。如果卑贱的人都知道达官贵人一旦犯罪被处刑,我也可以对他进行凌辱,这是不利于训练天下百姓遵守礼义,不利于提倡尊重高官、优待显贵的。天子曾经以礼相待的、百姓曾经以为荣耀的官员,死了便死了,卑贱的人怎么可以如此侮辱他呢!
为何他能杀君自立,忠名更加显著光大?
临川郡城的东面,有一块地微微高起,并且靠近溪流,叫做新城。新城上面,有个池子低洼呈长方形,说是王羲之的墨池,这是荀伯子《临川记》里说的。 羲之曾经仰慕张芝“临池学书,池水尽黑”的精神,(现在说)这是羲之的(墨池)遗址,难道是真的吗?当羲之不愿勉强做官时,曾经游遍东方,出游东海,在山水之间使他的心情快乐。莫非他在尽情游览时,曾在这里停留过?羲之的书法,到晚年才(cai)特别好。那么他能达到这步,大概也是靠他自己的精神和毅力取得的,并不是天生的。但是后代没有能够赶上他的人,是不是后人学习下的功夫不如他呢?那么学习的功夫难道可以少下吗?何况想在道德修养上深造的人呢? 墨池的旁边,现在是抚州州学的校舍,教授王盛先生担心墨池不能出名,写(xie)了“晋(jin)王右军墨池”六个字挂在屋前两柱之间,又请求我说:“希望有一篇(墨池)记。”推测王先生的用心,是不是喜爱别人的优点,即使是一技之长也不让它埋没,因而推广到王羲之的遗迹呢?莫非也想推广王羲之的事迹来勉励那些学员吧?一个人有一技之长,就能使后人像这样尊重他;何况那些品德高尚、行为端庄的人,遗留下来令人思慕的美好风范,对于后世的影响那就更不用说了! 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,曾巩作记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(fu)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人们都说头上的白发是因为愁苦所致。如果真是这样的话,我不禁要拍手嘲笑那些浑身白色的沙鸥,它们岂非浑身都充满了愁绪啊。
陆机如此雄才大略也无法自保,李斯以自己悲惨的结局为苦。
漂亮孩子逗人怜,扎着小小羊角辫。才只几天没见面,忽戴冠帽已成年。
注释
1、此词豪放,宋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》后集卷三十一云:“或以为可继东坡赤壁之歌。”
40.丽:附着、来到。
云尔:语助词。赠诗云尔,即赠诗。
⑻辇路:帝王车驾经行的道路,因久不临幸,故生青苔。
写入琴丝:谱成乐曲,入琴弹奏。